文件号 | 吉自然资函 ( 2 022 ] 81 号 |
发文部门 |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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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改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助力经济恢复发展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双阳区、九台区、江源区)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 有序恢复经济发展秩序若于措施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 ( 2022 ] 9 号)要求,按照厅党组部署,进一步改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增强 企业市场活力,增加群众获得感,助力经济恢复发展,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优质高效服务。各地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不动产 登记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涉及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办理时间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内 , 保障企 业快速融资。优化不动产登记单元设置,可依企业申请,以幢、层等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 的空间为基本单元,对高标准厂房进行分割登记,方便企业融资。严格执行登记费减免规定 , 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推动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优化提升,强弱项、扬优势,积极做好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扩大“跨省通办“ 范围 ,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满足群众异地办理需要 。
二、提高信息集成能力。着力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层级,加快系统对接,全面应用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办事”平 台, 推广应用电子登记证书证明 。推动不动产登记所需信息共享集成,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 提供相应材料 。深化登记金融协同 , 积极向银行 业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推进登记与交易、纳税业务联办 , 实现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缴税信 息 ”一次采集、 三方共享 ”。依法依 规向有关部门共享不动产登记信 息,为企业群众 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三、探索登记创新模式。依法稳妥推进居住权不动产登记, 审慎把握居住权登记条件、程序和登记内容,切实保障群众对居 住权登记的需要。积极促进"房(地)证同交“常态化,不断提 升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扎实推进林地、草地、水域等自然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对于冰雪旅游、养殖加工等项目,灵活采取“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组合的方式登记发证,提高 企业融资能力 。通化市要按期完成林权登记试点工作, 形成高质量的试点成果。通榆县、前郭县要扎实开展国有农用地土地经营 权确权登记试点,深入探索确权登记的具体路径和办法,为农业 资源资本化提供有益尝试 。
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切实增强不动产登记风险防控意识, 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探索实施责任保险制度 ,有效降低登记风险 。推动建 立重点国有林区权属争议调处机制, 妥善处理争议问题 。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持续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化存量”与“防增量”并举,研究防止新增问题的有效举措。加强服务质量和工作纪律监督 , 省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综合评价。今年, 各地至少要开展两次工作作风自查自纠;市(州)对所辖县(市、区)不 动产登记大厅要开展两次以上明察暗访,及时发现便民利企工作 中的制度涌洞,纠正问题,补齐短板,打通企业群众办事最后一 公里。
五、做好涉农确权登记。规范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 巳完成房地一 体地籍调查的市县要尽快登记颁证。对新建或因征收、流转、退出等发生变化的农村住宅,依法及时办理登记;暂 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经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并完善手续后,及 时予以确权登记 。长春市九台区、梅河口市、通榆县应于年底前
完成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明确产权归属,为农民吃上“定心丸” 。抓好辉春市、汪清县、图们市自然 资源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示范点 , 明确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产权 。推动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确权登记 ,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
六、提升登记数据质量。加强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建设,规范 登簿填报, 准确录入登记信息 , 实时上传增量数据 。上半年, 完成接入程序和登簿日志接口升级工作。要认真核实完善巳有登记数据, 将现势数据和巳入库历 史数据纳入 一个数据库管理 , 1 0 月底前,所有市县完成补充汇交。落实登记信息安全保护要求, 定期开展软硬件和网络环境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数据安全、真实可靠。
七、锤炼优良工作作风。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 登记工作人员树立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和制度约束,自觉遵 章守纪。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人民群众的 “急难愁盼”问题,变为工作的”改点”、百姓的"幸福点”。高 度关注并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工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及时消除 公众疑虑。开展常态化、多元化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为民服务 本领。突出廉政风险防范,弛而不息纠治“四风”,严厉打击“微腐败”行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确权登记队伍。
2022 年 4 月 29 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