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和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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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
吉市发改收管联发[2019]67号
发文部门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原文链接
http://xxgk.jlcity.gov.cn/gzbm/fgw_2/xxgkml/201907/t20190730_617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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